CIOAge.com IT推动创新
网络消费者频质疑 电子支付安全谁来买单(1)
出处:计算机世界 文: 刘丽丽 评论 ( 0 ) 条 ( 0 ) 砖 ( 0 ) 好 论坛 博客
阅读提示:电子商务的发展必然引出整个电子支付产业链的变革。由商业银行、第三方电子支付公司、安全认证机构、商户以及用户等组成的电子支付产业链中,银行与支付公司是其中的核心纽带。...

一边是网络消费者对电子支付安全的种种质疑,一边是商业银行与支付公司之间的博弈,电子支付安全问题到底该由谁来负责,似乎各方都在推诿。
面对用户对安全的质疑和央行的整顿,电子支付商显得有些窘迫。
日前,我国发布了第一部《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10年,网上采购与销售额占采购和销售总额的比重将由2005年的8.5%和2%提高到25%和10%以上;经常性应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占中小企业总数的比重将由2005年的2%提高到30%; 自有品牌的电子商务关键技术装备与软件在国内市场占有率将超过40%。
电子商务的发展必然引出整个电子支付产业链的变革。由商业银行、第三方电子支付公司、安全认证机构、商户以及用户等组成的电子支付产业链中,银行与支付公司是其中的核心纽带。但在《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实施以后,央行开始整顿电子支付市场,商业银行与支付公司之间的关系也在悄然发生变化,过去的合作伙伴也许就是明日强劲的竞争对手,电子支付的江湖刀光剑影,谁能在市场角逐中成为最大赢家,颇费思量。
在7月26日举办的“2007第三届中国电子支付高层论坛”上,相关专家对电子支付的现状及前景进行了探讨。
支付商成“众矢之的”
目前,从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建设上来看,只有一个《电子签名法》;在规章层面上,信息产业部出台了《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协会推出了《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规范》;而业界盼望已久的《清算支付管理办法》迟迟没有出台。所以,中国电子商务领域,尤其是电子支付方面的立法,还有很大的空白地带。
尽管在网络安全认证方面已有2005年就出台的《电子签名法》,但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尽管《电子签名法》大力提倡电子签名在网络中的应用,但是这个条款执行起来却比较困难。
去年7月,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就在一份报告中提出警示:目前依托于银联建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除少数几个不直接经手管理往来资金,将其存放在专用的账户外,其他都可直接支配交易资金,这就容易造成资金不受监管、甚至越权调用的风险。
中科院金融研究所的担忧并不是没有道理。在支付过程中,资金在第三方会出现一段时间的滞留,随着将来用户数量的急剧增长,这个资金沉淀量将会非常巨大。这笔数额庞大的资金的安全,由谁来负责,谁来保障?出现风险了,又由谁来控制?这是大多数用户使用网上银行存在的安全隐忧。
“第三方支付服务商是不是需要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来维护这部分资金的交易安全,这是我们正在考虑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的相关人员如此表示。
面对来自用户、银行以及研究机构的质疑,第三方支付机构也极力为自己“辩解”。首信易支付总经理高佳卿对记者说: “中国的大环境中都存在着安全的问题,电子支付也不例外。”
高佳卿还认为,网络支付各方法律责任应该划分清楚,这包括支付平台、交易平台、配送方、交易方、银行、认证服务方、系统运营商、系统开发商等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支付平台在这其中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是支付商的问题,但不能把所有的责任都让支付商来承担。”

共2页: 1 [2] 下一页
【内容导航】
已有0人发表看法
我来说两句
验证码: (如果看不清请点击图片进行更换.)   匿名
最新评论更多..
服 务 CIO 推 进 信 息 化
主编推荐
最近更新
热门文章
中国CIO周刊
浪潮通软助力建峰化工信息化展现CIMS之舞 浪潮通软助力建峰化工信息化展现CIMS之舞
建峰化工CIMS工程的立项,获得了重庆市经委和科委的支持,两个机构分别向该工程拨款10万元和6万元人民币。虽然这部分资金与建峰化工CIMS工..
做好教育信息化需先行 浙大网络的S+S体验 做好教育信息化需先行 浙大网络的S+S体验
浙江大学网络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的教育软件专业开发商、教育电子商务提供商之一,占据国内校校通、城域网软件平台50%以上市场份额..
洞察
揭秘:中小化工企业拒绝ERP的四个理由 揭秘:中小化工企业拒绝ERP的四个理由
拥有43个行业、3000多家大企业、2~3万家中小企业的化工行业,其信息化水平究竟如何呢?前不久记者采访了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副主任李中。李..
SaaS概念要落地 软件提供商不能任意定价 SaaS概念要落地 软件提供商不能任意定价
软件领域任何字母都可能组合成新的名词,进而上升到概念的高度,SaaS也不例外。2003年SaaS提出,顷刻间概念飞遍了各个角落,然而,概念不..